『社会』段子很黄 治理“很暴力”

  • 2008年12月02日 08:22
  • 来源:大河网
  • 叶传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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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河网讯   手机是个好东西,它带来了通讯革命,但如果一不小心,又容易成违法犯罪工具。近日,安徽阜阳市公安局出台了《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》,“标准”规定,阜阳市民只要发送三次淫秽信息,就将面临5天以下拘留、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(12月1日安徽商报)。

  其实,阜阳出台这个标准,只是对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量化和细化,对其行为的正当性和正义性自然没有必要怀疑。但是,标准一出,却在网络上引发嘘声一片,有网友直接怀疑,阜阳警方出台这一政策不只是为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,“醉翁之意”更在“罚”字上。

  不可否认,黄色短信已成精神污染,而发送黄色短信行为也确非高雅,对那些不良的手机短信心慈手软或是放任不管,则是有关部门责任缺失。

  但是,手机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大众通讯工具,朋友间互相发些带“色”的信息,供茶余饭后消遣,又成为少数人调节生活的一种手段和精神寄托。在这种背景下,公安部门对黄段子实施“酷政”,痛下杀手,当然会引发一些人的不满,这种不满其实源于一种心理恐慌,因为在我们的手机里,谁没有几条带“色”的短信?如果较起真来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处罚的对象。

  其次,在网络和一些不严肃的报刊上,时常可以见到“黄”段子,社会大环境如此,唯独要求手机短信是一块“净土”,这可能吗,其实,很多“黄”段子只在私人间流传,带有私秘性质,其社会危害性显然没有杀人、放火、走私、贩毒那般严重,公安部门有必要对它动用“暴力”吗?

  更为重要的是,“阜阳标准”看似已经细化,但仍然缺乏可操作性,如发送三次如何查证,是否侵犯公民通讯自由;对“黄”段子的标准如何界定,是否由公安部门一家说了算;对黄段子如此严罚,而对那些散布暴力、凶杀、枪支、迷药的“黑”段子又该如何处罚,这些都是问题。如果对肆无忌惮的“黑”段子束手无策,对格调低下的“灰”段子网开一面,这种“差别待遇”又会助长“黄”段子泛滥。

  当然,笔者并无意为黄段子开脱罪责,对那些情节恶劣涉及性骚扰的黄色短信,依照法律进行严格查处,给予坚决打击,我完全拥护,而对于那些“不入级”的普通段子,则可以通过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法律的、行政的、教育的手段综合治理,根本无须大动干戈,搞的草木皆兵,人人自危,至于有关部门想借机生财,从中渔利,那就更不应该——但愿是我多虑了。

    如此对付黄段子太荒诞

责任编辑:吴志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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